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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社會保障審裁處上訴
最後核對日期:
如果加拿大服務局(Service Canada)就您的老年保障金、保證收入補助金、配偶津貼或加拿大退休金計劃所作的重新審查決定,看來仍然有錯,您可以向社會保障審裁處上訴。審裁處獨立於加拿大服務局。您必須在收到重新審查決定後90天內,向一般庭(General Division)提交上訴通知書。上訴不收費。
重點
- 向一般庭上訴的期限
- 由您收到重新審查決定當天起計90天
- 逾期上訴最遲可獲接納的時間
- 由您收到重新審查決定當天起計1年
- 表格
- 上訴通知書:入息保障(Notice of Appeal: Income Security)
- 向上訴庭申請的期限
- 由您收到一般庭決定當天起計90天
- 上訴庭決定後向法院申請的期限
- 30天
- 上訴費用
- 不收費
甚麼是社會保障審裁處?
社會保障審裁處(SST)是一個獨立的審裁處。它負責裁決針對加拿大服務局就老年保障金(OAS)、保證收入補助金(GIS)、配偶津貼及加拿大退休金計劃(CPP)所作決定的上訴。審裁處與加拿大服務局是分開的。在上訴文件中,加拿大服務局一方稱為「部長」(Minister)或ESDC(加拿大就業及社會發展部,Employment and Social Development Canada)。
審裁處分為兩級。一般庭首先審理您的上訴。如果您獲得許可,上訴庭(Appeal Division)可以覆核一般庭的決定。
幾時可以向社會保障審裁處上訴?
您必須先取得加拿大服務局的重新審查決定。如果您尚未要求加拿大服務局重新審查,請閱讀我們關於要求重新審查決定的指南。單憑原來的決定信,並不足以展開上訴。
您有90天時間提出上訴,由您收到重新審查決定當天起計。審裁處必須在期限內收到您的表格。
如果您逾期,請在上訴通知書上解釋原因,並附上證明,例如醫療記錄。理由是否合理,由一名一般庭成員決定。在您收到重新審查決定超過1年後才提交的上訴,審裁處不能接納。如果逾期上訴被拒,檔案便會結束,加拿大服務局的決定維持不變。您可以在90天內要求上訴庭覆核這項拒絕決定。
收到重新審查決定時,最好直接在信上寫下收信日期。您所有的期限都由這一天起計。
如何向社會保障審裁處提出上訴
- 找出您的重新審查決定信,並記下您收到信的日期。
- 從審裁處網站下載並填寫「上訴通知書:入息保障」(Notice of Appeal: Income Security)表格。老年保障金、保證收入補助金和加拿大退休金計劃的上訴都用同一份表格。您亦可以透過「我的加拿大服務局帳戶」展開老年保障金、保證收入補助金或加拿大退休金計劃的上訴。
- 提供最少一項可識別重新審查決定的資料、您上訴的理由、您希望的聆訊方式、您使用的語言,並簽名。
- 如果有人代表您,請寫上對方的姓名和代表類別。對方收取的任何費用由您負責。
- 附上任何支持您上訴的文件。
- 把表格寄交審裁處:電郵至 [email protected],傳真至1-855-814-4117,或郵寄至 Social Security Tribunal of Canada, PO Box 9812, Station T, Ottawa, ON K1G 6S3。
- 保留表格、文件的副本,以及寄出日期的證明。
上訴應附上哪些證據?
審裁處不會替您搜集文件。您需要自己提交所有支持您個案的資料。有用的證據視乎爭議事項而定:
- 在加拿大居住:有出入境印章的護照、移民文件、報稅表、租約、水電費單、銀行月結單
- 保證收入補助金的收入:報稅表、評稅通知書、退休金稅單
- 加拿大退休金計劃的工作記錄:僱傭記錄、糧單、收入記錄
- 健康或其他逾期原因:醫生或醫院的信件
- 您自己親筆寫下的事實陳述,並註明日期
請寄副本,不要寄正本。每份文件都應加上標示,清楚說明其內容。
提交上訴後會怎樣?需要多久?
審裁處會確認收到您的上訴、通知ESDC,並把您的上訴交給一名一般庭成員,由他作出裁決。審裁處會訂出遞交文件的日期。由收到您的上訴通知書起計,審裁處最多可給您20個月時間遞交文件。之後ESDC最多有3個月時間遞交其文件。然後您有30天時間回應。
接下來是聆訊。聆訊可以親身出席、以電話、以視像會議或以書面形式進行。在書面聆訊中,成員會根據文件和書面陳詞作出裁決。審裁處表示,電話或視像聆訊通常約60分鐘,有傳譯員則約90分鐘。親身聆訊通常約90分鐘,有傳譯員則約2小時。ESDC可能會派人出席。您可以帶一名支援人士陪同;如果您不懂英文或法文,審裁處會提供傳譯員。
聆訊後,審裁處通常會在30天內寄出書面決定。
如果一般庭的決定對您不利,怎麼辦?
您可以使用「向上訴庭申請:入息保障」(Application to the Appeal Division: Income Security)表格,向上訴庭申請。上訴庭必須在您收到一般庭決定當天起計90天內收到您的申請。如果您逾期,必須解釋原因;在您收到決定超過1年後提交的申請,上訴庭不能接納。
首先,您需要獲得上訴許可(leave to appeal)。您必須顯示有可爭辯的理據,證明一般庭犯了錯誤,或提供一般庭當時沒有的證據。您通常會在申請後30天內收到是否批准上訴許可的決定。
如果獲得許可,上訴庭會重新進行程序。在大部分情況下,您有75天時間遞交新證據和陳詞,之後有30天時間回應另一方。聆訊方式與一般庭相同。您通常會在聆訊後60天內收到最終決定。
如果您不同意上訴庭的決定,可以向聯邦法院(Federal Court)或聯邦上訴法院(Federal Court of Appeal)申請。您有30天時間提出申請。法院程序較為正式,在這個階段強烈建議尋求法律意見。
常被忽略的事項
- 期限是以審裁處收到表格的日期計算,而不是您寄出的日期。電郵或傳真比郵寄快。
- 加拿大服務局和審裁處是分開的。把上訴寄給加拿大服務局,並不等於已向審裁處提交上訴。
- 理由很重要。請說明您認為決定錯在哪裡,以及正確的結果應該是甚麼。
- 請在審裁處每封來信指定的日期前回覆。錯過期限可能令上訴延誤或終止。
- 如果您的地址、電話號碼或電郵有變,請立即通知審裁處。
- 如果您需要傳譯員、更改聆訊方式或其他遷就安排,請及早提出。
在哪裡可以得到免費的上訴幫助
本指南只提供一般資訊,並非法律意見,亦沒有人能保證結果。上訴無須聘請律師,但得到協助可能會有幫助。在安大略省,社區法律診所經常免費協助處理老年保障金、保證收入補助金和加拿大退休金計劃的上訴。其他省份的法律援助辦事處和法律診所亦可能提供協助。您所屬選區的國會議員辦事處,可以協助處理有關您加拿大服務局檔案的問題。
聯絡誰
- 社會保障審裁處
電話: 1-877-227-8577
加拿大及美國境內免費電話。星期一至五,東部時間上午7時至晚上7時。在其他國家請致電:613-437-1640。文字電話(TTY):1-866-873-8381。 - 社會保障審裁處傳真
電話: 1-855-814-4117
加拿大及美國境內免費。在其他地方:1-613-941-5121。 - 加拿大服務局老年保障金及加拿大退休金計劃熱線
電話: 1-800-277-9914
適用於加拿大及美國。星期一至五,當地時間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。
常見問題
向社會保障審裁處上訴有多少時間?
由您收到加拿大服務局重新審查決定當天起計90天。逾期上訴必須提供理由,而在您收到決定超過1年後提交的上訴不能接納。
如何就老年保障金決定向社會保障審裁處上訴?
以電郵、傳真或郵寄方式,把「上訴通知書:入息保障」表格寄交審裁處,或透過「我的加拿大服務局帳戶」展開上訴。您必須先取得重新審查決定。
向社會保障審裁處上訴要收費嗎?
上訴不收費。您可能有自己的開支,例如影印、郵寄或聘請收費代表的費用。
社會保障審裁處上訴要多久?
視乎個案而定。審裁處最多可給您20個月時間遞交文件,ESDC最多有3個月時間遞交其文件,而決定通常在聆訊後30天內發出。
我一定要親身出席聆訊嗎?
不一定。聆訊可以電話、視像會議、親身出席或書面形式進行。您可以在上訴通知書上註明您的選擇。
向社會保障審裁處上訴需要律師嗎?
不需要。您可以自己上訴,或請人代表您。法律診所或法律援助辦事處可能提供免費協助。
上訴庭的「上訴許可」是甚麼?
即是准許您上訴。您必須顯示有可爭辯的理據,證明一般庭犯了錯誤,或提供一般庭當時沒有的證據。
如果在審裁處敗訴,可以上法院嗎?
上訴庭作出決定後,您可以在30天內向聯邦法院或聯邦上訴法院申請。
資料來源
- 老年保障金及保證收入補助金上訴:程序概覽 (加拿大社會保障審裁處)
- 其他加拿大退休金計劃上訴:程序概覽 (加拿大社會保障審裁處)
- 老年保障金及保證收入補助金一般庭:上訴期限 (加拿大社會保障審裁處)
- 上訴通知書:入息保障 (加拿大社會保障審裁處)
- My SST Portal網站及表格 (加拿大社會保障審裁處)
- 您在一般庭的聆訊 (加拿大社會保障審裁處)
- 向上訴庭申請:入息保障 (加拿大社會保障審裁處)
- 老年保障金及保證收入補助金上訴庭:如何上訴 (加拿大社會保障審裁處)
- 聯絡社會保障審裁處的方法 (加拿大社會保障審裁處)
- 要求重新審查:老年保障金退休金和福利 (加拿大政府)
- 加拿大退休金計劃福利:要求重新審查 (加拿大政府)
- 《老年保障法》(R.S.C., 1985, c. O-9) (加拿大政府司法法例網站)